为规范公司暑期留校员工的管理工作,保证员工安全,根据学校管理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如下管理暂行办法。
第一条适用范围:暑假在校学习、开展社会实践、勤工俭学的员工。
第二条申请流程及审批:暑期预留校员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、方式、程序提出暑期留校申请。辅导员审查后,经学院及有关机关审批后方可留校。审查时,对平时因不服从安全管理规定受过处分、经常旷课、夜不归宿的员工严格把关。员工申请时,接通家长的电话,辅导员征求家长意见,员工同时填写《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留校员工承诺书》一份。逾期或不按程序申请的员工,不允许留校住宿。
第三条留校员工义务:留校员工应严格服从校后勤处管理,在指定的宿舍住宿,未经后勤处允许不得随意调整宿舍。应按规定时间作息,按要求持证出入。不允许转借出入证件,不允许留宿校外人员。留校员工应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安全、防火安全、防止溺水事件等有关规定和要求。留校期间,离校外宿、退出留校等异动事项,应按有关程序办理。
第四条管理方式:留校员工实行辅导员对口管理,辅导员应视所属班级留校员工情况,进行适当分组,指定组长,同时在各组之上辅导员之下在留校员工中指定总负责人若干,实行逐级管理。
第五条留校员工异动程序:若因临时事项离校外宿,需向组长递交《请假条》并告知去向、离校天数(如情况紧急,需用本人手机发短信,回校后补填《请假条》);若中途退出留校住宿,需向组长递交《退出留宿报告》,然后自行向宿舍管理部门办理退出事宜;组长应将前述异动情况记载在案,连同《请假条》、《退出报告》于开学时交于辅导员存档。
第六条组长权利义务:组长受理《请假条》、《退出报告》。组长每日熄灯前清点本组人员、提醒用电和防火安全事宜,记载有关事项,并向总负责人报告。在无法联系总负责人时,可直接向辅导员报告。
第七条总负责人权利义务:对组长报告情况进行记载。在组长不能及时报告时,主动到有关宿舍了解情况,并记载。对组长报告的和自己发现的无故夜不归宿人员,在无法联系其本人的情况下,及时报告辅导员。
第八条学工干部职责:接受总负责人或组长报告,及时与员工家长联系,解决问题。若问题严重,辅导员及时报告副书记,副书记组织处理事宜。暑假期间,辅导员适时主动向总负责人和组长了解留校员工情况。
第九条对留校员工违规的处理:对违反前述规定情形的留校员工,对连续2天和累计3次无故不请假在校外住宿的员工,经查证,劝其提前退出暑期留校,问题严重的开学后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第十条 本办法暂适用于2014年度暑假。